All Posts By

Worker Solidarity Network

不穩定工程的建造 未分類

不穩定工程的建造

在我十五歲生日的前幾週,我在一家餐廳找到一份接待員的工作。這是我第一次接觸有薪工作。在訓練期間,我學會了如何迎接和安排顧客(或我被多次叫來的「客人」)、擦拭和捲餐具、接外帶訂單、接受訂位,以及在忙碌的星期五晚上排隊等候。除了學習接待員的職責外,我也非正式地學習了職場運作方式。事情的規則似乎隨著時間自然浮現。餐飲業的員工對這些職場常態非常熟悉:連續八小時上班不休息、待命卻領薪水、等到週日晚間管理層公布下週排班表、因為「工作不夠忙」(當然沒有薪水)被遣散回家,以及管理層遠不透明的小費分配做法。十四歲時,像數百萬其他工人一樣,我被社會化進入不穩定的工作世界。 不穩定工作是指涉及低薪、工作保障有限、集體代表性極少或沒有代表權,以及福利有限的工作,例如病假工資、退休金和健康保險。這些工作並非偶然的不穩定。相反地,它們的 結構 是為了不穩定而設計的。不穩定工作常出現在工會代表性較少的行業。在缺乏規範工作條件的集體協議的情況下,這些工作的勞工往往必須依賴就業標準立法——這些法律旨在透過規範工作的基本條件,包括最低工資、工時和假期薪資,為勞工提供最低勞動權利的底線。卑詩省就業標準法(BCESA)所規定的基本權利最低標準過低且執行不力。例如,根據BCESA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0.45美元,酒類服務者則為9.20美元/小時。同時,大維多利亞地區的生活工資為每小時20.05美元。 這是四部分系列的第一部分,將討論工作如何被建構成不穩定的狀態。以餐廳工作為案例研究,該系列將探討該工作如何被組織成不穩定的工作,以及這對員工,特別是職場性騷擾的影響。
ਖ਼ਤਰਨਾਕ ਕੰਮ ਦੀ ਉਸਾਰੀ Uncategorized @pa

ਖ਼ਤਰਨਾਕ ਕੰਮ ਦੀ ਉਸਾਰੀ

ਆਪਣੇ ਪੰਦਰਵੇਂ ਜਨਮਦਿਨ ਤੋਂ ਕੁਝ ਹਫ਼ਤੇ ਪਹਿਲਾਂ, ਮੈਨੂੰ ਇੱਕ ਰੈਸਟੋਰੈਂਟ ਵਿੱਚ ਇੱਕ ਹੋਸਟੇਸ ਵਜੋਂ ਨੌਕਰੀ ਮਿਲੀ। ਇਹ ਮੇਰਾ ਪਹਿਲਾ ਤਨਖਾਹ ਵਾਲਾ ਕੰਮ ਦਾ ਤਜਰਬਾ ਸੀ। ਆਪਣੀ ਸਿਖਲਾਈ ਦੌਰਾਨ ਮੈਂ ਸਿੱਖਿਆ…
雇主与雇员的关系 未分类

雇主与雇员的关系

当你受雇于一份工作时,你就进入了一种合同关系。您用自己的时间和技能来换取金钱。无论您是否签订合同,您与雇主之间的关系都是合法的。 有趣的是,就业法起源于古英国的主仆关系。直到工业革命时期,雇主与雇员的关系才开始被视为平等的契约。 传统的保守理论认为,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工人有接受或不接受工作的自由,并可自行协商工资和工作条件等事宜。如果雇主不能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工人就会去其他地方工作。既然工人可以自由离开去其他地方工作,他们就可以与雇主谈判,要求增加工资、改善工作时间和条件(如固定的时间表或有保障的休息日)。这种雇主与雇员关系的观念忽视了工人与老板之间存在的权力不平衡。 虽然工人在法律上确实有辞职的自由,但工人要想离开工作岗位到其他地方找工作并不容易。工人之所以与雇主捆绑在一起,是因为他们需要工作才能生存--我们需要钱来养活自己和支付房租。对工人来说,辞职另谋高就是非常危险的。正因为如此,工人不能轻易地从一份工作换到另一份工作。 在零售业工作时,我从来没有觉得去找老板商量请一天假或加薪是件完全舒服的事。我害怕老板不再喜欢我,也不想丢掉工作。我有房租和账单要付。我害怕辞职,因为我无法保证会找到另一份工作--在找到工作之前,我向十多家不同的公司投了简历。 想象一下维多利亚州的一名零售业工人:假设他们的时薪为 11 澳元,每周工作 35 小时;假设他们在另一个工作场所接了几个班,时薪同样为 11 澳元,每周工作 8-14 小时。每月,他们每周工作 40 多个小时,税后和扣款后的收入约为 1700 美元。他们每月支付 租金和水电费 700 美元 100 美元买一张公交卡。 500 美元食品费 100 美元用于支付贷款 50 美元的衣服。 如果他们当月不需要购买任何其他东西,每月就会剩下…
雇主與員工關係 未分類

雇主與員工關係

當你被聘用時,你就是在建立合約關係。你是在用你的時間和技能換取金錢。無論你是否簽署合約,你與雇主的關係都是法律上的。 有趣的是,勞動法的根源可追溯到古英語的主僕關係。雇主與員工的關係直到工業革命時期才開始被視為平等契約。 傳統保守理論將雇主與員工的關係視為平等之間的關係。工人可以自由選擇是否接受工作,並且能夠自行協商工資和工作條件等事項。如果雇主不提供良好的工作條件,員工就會去別處工作。由於員工可以自由離職到其他地方工作,他們可以與雇主協商提高薪資、改善工時和條件(例如固定工作時間或保證休假日)。這種雇主與員工關係的觀念忽略了員工與老闆之間存在的權力不平衡。 雖然勞工在法律上可以自由辭職,但要離職到其他地方並不容易。勞工被綁在雇主身邊,因為他們必須工作才能生存——我們需要錢來養活自己和付房租。辭職去找新工作對勞工來說風險很大;我,沒有工作,很多人無法生存。因此,員工無法輕易從一個工作轉換到另一個工作。 在零售業工作時,我從來沒有完全自在地去找老闆談請假或加薪。我害怕老闆會不喜歡我,也不想失去工作。我有房租和帳單要付。我害怕辭職,因為沒有保證能找到下一份工作——我在找到工作前投遞了超過十家不同的公司履歷。 想像維多利亞州的一名零售業員工:假設他們每小時賺11美元,每週工作35小時;是的,他們會在另一個工作場所接幾個班,薪水同樣是每小時11美元,每週工作8到14小時。他們每月工作超過40小時,稅後和扣除後大約賺1700美元。他們按月付費: 租金和水電費700美元 一張公車卡要100美元。 食物500美元 100美元用於還款 50美元買衣服。 這樣他們每月還剩下250美元,如果當月不需要再買東西的話。如果他們對工作不滿意,實際上無法辭職並用銀行裡只有250美元的錢去找新工作。現在假設這位員工正在照顧一個孩子。這讓這位員工更不可能冒險辭職並尋找其他工作。認為勞工,尤其是通常薪資較低的零售業員工,能夠自由在不同雇主間流動的想法,在許多情況下根本不存在。 許多雇主會以員工對企業的成本來衡量。資本主義要求企業主要關注的是賺取最大利潤。公司的法律目的是獲利,這點也證明了這一點。企業雇用工人是因為他們需要勞動力來獲利。他們必須用賺到的錢來支付工人薪資。由於企業想要最大化利潤,他們往往會盡可能少付員工薪水,並盡可能多地加重工作量,以最大化勞動效益。勞工實際上無法自由轉投其他雇主,因此難以與雇主協商更高的薪資或更好的工作條件。 省政府在某種程度上已認識到雇主與員工的關係並非完全平等。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和其他省份有《就業標準法》的原因。這些法規會因你所在省份而異。《 就業標準法 》規定了雇主必須提供的基本工作條件。它列出了加班時數和薪資等事項;最低工資;雇主若想解雇員工,必須提前通知多少時間;以及更多。省政府意識到這些是無論如何都必須提供給工人的基本條件(儘管越來越多人被法律遺漏,例如 加拿大的外籍移民和臨時勞工)。畢竟,員工不僅僅是企業成本。他們是需要負擔住房、食物和衣物的人。他們是想要放假、享受生活的人。 然而,僅因為立法存在以保障勞工某些權利,並不代表勞工權益受到應有的嚴格保障。卑詩省的 《就業標準法 》對勞工的保護並不多。事實上,它是加拿大最糟糕的《就業標準法》之一。 工人持續爭取更好的工作條件非常重要。《 就業標準法 》僅提供非常基本的勞工權利。工人也是人;我們應該享有公平的生活水準。我們值得每週有時間休息,好好享受生活。我們理應在月底剩下一些錢,可以用來做我們作為人類喜歡的事物:書籍、電影、音樂會、美術用品、健行、樂器、編織、園藝、社區組織活動、旅行儲蓄,無論我們感興趣什麼。我們也應該獲得足夠的報酬,提供足夠的金錢和時間,讓我們能夠享受生活。 部分勞工認為《 就業標準法 》保護不足,將成立工會,藉由集體談判平衡雇主與員工關係,並共同協商改善工作條件。其他工作者則會與他們的國會議員(MP)或立法議會議員(MLA)溝通,說明他們需要的保障。其他工人會抗議或採取其他直接行動。這些方法都很值得嘗試。零售行動網絡將提供支持,無論你採取何種方式,組織起來並為你的權益奮鬥!
انتصار: باريستا يتقاضى أجره غير المدفوع من وايلد كوفي قصص العمال

انتصار: باريستا يتقاضى أجره غير المدفوع من وايلد كوفي

بعد العمل لمدة 3 أشهر مضت في مقهى وايلد كوفي، تطالب شيا بالمال مقابل أجرها المفقود، وهو ما يرفض صاحب العمل دفعه. في 1 فبراير 2016، قامت شيا مع مجموع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