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五歲生日的前幾週,我在一家餐廳找到一份接待員的工作。這是我第一次接觸有薪工作。在訓練期間,我學會了如何迎接和安排顧客(或我被多次叫來的「客人」)、擦拭和捲餐具、接外帶訂單、接受訂位,以及在忙碌的星期五晚上排隊等候。除了學習接待員的職責外,我也非正式地學習了職場運作方式。事情的規則似乎隨著時間自然浮現。餐飲業的員工對這些職場常態非常熟悉:連續八小時上班不休息、待命卻領薪水、等到週日晚間管理層公布下週排班表、因為「工作不夠忙」(當然沒有薪水)被遣散回家,以及管理層遠不透明的小費分配做法。十四歲時,像數百萬其他工人一樣,我被社會化進入不穩定的工作世界。
不穩定工作是指涉及低薪、工作保障有限、集體代表性極少或沒有代表權,以及福利有限的工作,例如病假工資、退休金和健康保險。這些工作並非偶然的不穩定。相反地,它們的 結構 是為了不穩定而設計的。不穩定工作常出現在工會代表性較少的行業。在缺乏規範工作條件的集體協議的情況下,這些工作的勞工往往必須依賴就業標準立法——這些法律旨在透過規範工作的基本條件,包括最低工資、工時和假期薪資,為勞工提供最低勞動權利的底線。卑詩省就業標準法(BCESA)所規定的基本權利最低標準過低且執行不力。例如,根據BCESA最低工資為每小時10.45美元,酒類服務者則為9.20美元/小時。同時,大維多利亞地區的生活工資為每小時20.05美元。
這是四部分系列的第一部分,將討論工作如何被建構成不穩定的狀態。以餐廳工作為案例研究,該系列將探討該工作如何被組織成不穩定的工作,以及這對員工,特別是職場性騷擾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