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面臨歧視?
《人權法》保護人們在生活的不同領域(包括就業)免受基於某些受保護特徵或理由的歧視。這意味著僱主或同事不能基於一個或多個受保護的特徵而歧視您。
在任何特定情況下,都可能存在需要注意的限制或例外情況,但您會在下面找到就業領域中受保護特徵的一般描述:
?您不歧視的工作權利在您被錄用之前就開始了,即使您沒有工作也可能適用。
例如,在招聘、招聘、工作分配、解僱、工資率和工作條件期間,您不受歧視。
種族、膚色、原籍地和血統
有時,這些特徵在投訴中被歸為一組。這可能包括某人來自加拿大以外的國家/地區,或者某人的家人來自種族或民族。
根據與特定種族相關的刻板印象發表評論的僱主可能是基於這些特徵的歧視的一個例子。
原住民身份
歧視的一個例子可能包括僱主執行一項政策或著裝要求,將某人的土著文化或屬性的某些方面描述為不專業或不適合工作。
年齡
歧視的一個例子可能包括僱主不僱用年齡大得多的合格申請人,而選擇更年輕的合格申請人。通常,此特徵是指 19 歲及以上的人。
精神殘疾
一個例子可能包括僱主根據員工的心理健康對員工做出某些假設,例如當員工為了心理健康而請病假時,將員工視為不可靠。
身體殘疾
歧視的一個例子可能包括僱主未能為使用輪椅的員工提供工作場所。
家庭狀況
家庭崗位可以指基於您的親屬或某種類型的家庭(例如,有孩子的家庭、單身母親等)而遭受的歧視。
一個例子可能包括僱主拒絕為雇員提供住宿以便他們能夠照顧生病的孩子,或者僱主因為與雇員的家庭成員有個人衝突而拒絕提拔合格的雇員。
性
包括基於女性、男性、雙性人的歧視,也包括性騷擾。
例如,僱主未能或拒絕解決已向他們報告的性騷擾。
性別認同和表達
可以包含任何性別認同。基於此理由的歧視可能包括跨性別恐懼症行為或評論、歧視性執行公司著裝要求、基於某人性別表達的欺淩和騷擾等等。
人權投訴流程
如果您遇到歧視,您有權向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人權法庭提出人權申訴。 您的投訴通常必須在投訴發生后 1 年內提交。 (1年後,您也可以提出遲到的申訴,包括描述遲交原因的附加部分,法庭可以決定接受)。
分步指南
投訴提交 | 您可以在此處找到投訴表。目前,仲裁庭網站要求使用Google Chrome提交投訴表格,以避免技術錯誤。 |
接受投訴 |
首先,仲裁庭會驗證您的投訴是否及時、是否在正確的司法管轄區,以及它是否有“合理的成功前景”。 僱主通常會通過提交 駁回申請來證明您的投訴不符合這些標準。 在這些情況下,仲裁庭將與您分享申請,並允許您在決定是否接受您的投訴之前做出回應。 |
(選擇)調解 |
雙方將被詢問是否 同意調解。這是一個通過雙方都同意的和解以更快、非正式的方式解決問題的機會。 如果調解不成功(您沒有達成和解)或不希望,投訴將繼續進行,以獲得正式決定。 |
回應和披露 |
被投訴人(僱主)可能會回復您的投訴。您和被投訴人將交換證據,包括: ● 可能與您的投訴相關的文件清單 ● 檔案複印件 ● 證人名單(如果您計劃包含任何證人) ● 您希望從投訴中獲得什麼結果的詳細資訊。 此清單可能不完整。未能適當披露可能會對您的投訴結果產生負面影響。您可以在人權法庭的網站上找到有關這方面的更多資訊。 |
書面陳詞或聽證會 |
仲裁庭可能會為您的投訴安排聽證會。如果仲裁庭確定無需舉行聽證會來決定您的投訴,則各方只需提交書面意見。 您可以在人權法庭的網站上瞭解更多資訊。 |
您是否經歷過報復?
卑詩省人權法典保護您免受 報復。 如果您提出了人權投訴,在投訴中被點名,或者如果您提供證據或説明某人提出投訴,您將在工作中免受報復。
報復分為3個部分的測試:
- 您的僱主知道有人投訴;
- 您的僱主驅逐、解僱、停職、開除、恐嚇、脅迫、處罰、剝奪您的權利或利益,或以其他方式對您不利;和
- 您的僱主有意從事該行為,或者可以合理地認為您從事該行為是為了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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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因過去的刑事指控/定罪而拒絕僱用我合法嗎?
根據《不列顛哥倫比亞省人權法》,雇主不能因為與您的雇傭無關的刑事定罪或刑事指控而歧視 您 或者你正在申請的工作 僱主不能拒絕僱用你,拒絕提拔你,也不能因為與工作無關的刑事指控或定罪而解僱你。